1. 課業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
    1. 各項優惠僅限於全額課程,且限擇一使用。
    2. 享有優惠者,報名同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未檢附者恕無法享有優惠。
    3. 已繳費者,如符合課業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務必於開學第三週內持繳費收據及相關證件辦理減免差額,逾期恕無法辦理。
    4. 享有課業費免費者,將酌收保證金500元,須出席課程時數達總時數4/5者,保證金方可申請退還。
    5. 因退費而喪失優惠條件者,需補繳所有優惠差額。
    6. 所有優惠對象僅限開學第三週內辦理享有,第四週起一律依規定收取全額費用。

優惠方案

課業費優惠對象 (擇一使用,須檢附證明文件正本)

課業費

免費

(保證金)

  1. 年滿八十歲民眾
  2. 本校開課滿一學期之現任講師
  3. 本校年度績優志工(限壹門)
  4. 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100小時(限壹門)

五折

  1. 身心障礙
  2. 低收入戶
  3. 原住民
  4. 金甌現職教職員
  5. 大安區現任鄰、里長
  6. 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54小時(限壹門)
  7. 本校特約商店負責人(限壹門)

八折

  1. 年滿七十歲民眾
  2. 新住民
  3. 特殊境遇婦女
  4. 金甌校友
  5. 大安區公所現任職員(含里幹事)
  6. 本校前期擔任班代(限壹門)
  7. 本校志工服務時數滿36小時(限壹門)
  8. 本校特約商店職員(限壹門)

九折

  1. 學習型家庭共學(二等親,限同時報名)
  2. 身心障礙陪伴者(限報同門課)